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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已审理终结。可正在通知布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提告状讼,现依法向你公司通知布告送达宝金劳人仲案字(2025)270号裁决书。过期视为送达。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国平易近事诉讼法》《劳动听事争议仲裁办案法则》等相关,如不服本裁决,本裁决即发生法令效力。因无法取你取得联系,请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(金台市平易近核心11楼1126室)。